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,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,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。自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,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扣缴端)“退付手续费核对”模块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。
操作步骤:
第一步: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扣缴端)。
第二步:登录扣缴端后,在“代扣代缴”界面,点击左侧菜单“退付手续费核对”
第三步:点击【获取结报单】按钮获取“结报单”和“单户核对清册”,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,确认实缴(退)金额及入(退)库时间是否正确。
温馨提醒:
(1) 已经结算退付过手续费的数据,请勿进行勾选。
(2)若核对结报单数据有误的,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。
第四步:核对完成后,点击【申请退库】。
温馨提醒:
(1)【确认结报单】界面中结报期限应为2023-01-01至2023-12-31。
(2) 系统显示的结报时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。
第五步:在【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】中依次选择“开户银行”、“银行账号”【提交】,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,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至所选择的银行账户内,请注意查收!
温馨提醒:
(1)收款人名称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,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号。
(2)收款人名称与扣缴义务人名称不一致的,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