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导委员会是在学院党委及督导处的领导和指导帮助下,依照国家法律、学院规章制度,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统一的学生组织。
一、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
1.贯彻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,结合我院专业特色,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发展的学习、科技、文体、社会实践、青年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。
2.发挥行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,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。
3.维护校规校纪,倡导良好的校风、学风、班风,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。
4.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,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,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
5.发展与兄弟院校、二级学院的友好关系,加强对外交流,取长补短,促进自身发展。
二、督导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
(一)机构设置
1.主 席 团:由督导委员会主席、副主席组成;
2.部门机构:督察部、宣传部、自律部、外联部、文体部。
(二)工作职责
1.主席职责:
主持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,检查、督促各部部长完成分管工作;定期召开督导委员会例会,研究布置督导委员会工作;强化督导委员会内部管理。
2.副主席职责:
应协助主席开展工作,处理日常事务。受主席委托,全权行使主席所具有的各项职权,代理主席主持工作,做好自己分管工作。
3.督察部职责
协助学院督导处督查各二级学院学生出勤情况等,及时整理反馈督查结果,完成督导处安排的其他督查工作。
2.宣传部
宣传部是以为督导委员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宣传,撰写宣传文章和活动总结。
3.文体部
组织开展集知识性、艺术性、群众性为一体的文艺活动和各类体育活动。
4.外联部
做好督导委员会与其他高校学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,做好学院活动礼仪接待工作和督导委员会各种活动联谊工作。